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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事業也能被打「操行成績」 范冰冰逃稅案背後藏中共「文化清理」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8-10-13 13:35


文/張力(北京傳真)

中國影視巨星范冰冰被爆料以「陰陽合同」逃稅──演出四天、收入高達六千萬元人民幣的合約,只簽了一張一千萬元的繳稅合同。事件爆發後,范冰冰從六月就「被消失」,神隱 123 天後,10 月 3 日官方公布調查結果,范冰冰須補繳逃漏稅與滯納金,共八億八千餘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40 億元)。


范冰冰隨後發出六百字致歉信,中央電視台立刻向全國宣讀內容,說「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就沒有范冰冰!」

拿大腕開刀
看看不當三好明星的下場

官方的《人民網》在 9 月 3 日發布新聞,公布一份《中國影視明星社會責任研究報告》,由北京師範大學與中國社科院企業社會研究中心指導的報告指出,通過「辨析我國一百名影響最大影視明星,履行社會責任的相關情況」,認為影視明星社會責任指數平均得分僅為 29.9 分,僅九人及格,尚有 27 人不足 10 分。人民網的標題是:作品、公益、品行「三好」的明星較少。

中共黨中央對演藝事業正進行文化清理運動,在杜絕「黃、賭、毒」之上,更要求藝人必須以共產黨十九大政治報告作為檢視標準,要成為達標的「三好明星」。

黨中央當然不會無故拿范冰冰開刀,要她認罪寫致歉信,就是要她起帶頭作用,導正風氣。

影視女王
譽之所至  謗亦隨之

人稱「范爺」的范冰冰,從 1998 年在連續劇《還珠格格》演出丫鬟,獲得轟動全國的知名度,過去二十年來,她在影視界享有無可挑戰的女王地位,卻也是「超級招黑磁場」,謾罵與抨擊無日無之,更有許多擺脫不掉的陪睡、私生子等八卦流言。

與范冰冰有過「關係」的知名男性名單很長,例如香港功夫皇帝洪金寶,就被說曾經與范冰冰同居。洪金寶在 2002 年投資拍攝電視劇《特警飛龍》,正式殺入中國影視圈,當時洪金寶與范冰冰分別擔綱男女主角。雖然流言不斷,洪金寶總是否認與范冰冰的傳聞。

在中國,即使是馬雲那樣的超級企業家,也只是一個打工仔,該退休就最好識相地主動繳械。上述范冰冰身邊的影視大亨、名商巨賈,這些被提到名字的男人,面對記者詢問都高聲否認,生怕被牽連。

在 1980 年代享有影視女王地位的劉曉慶,年紀比范冰冰大 26 歲。在事業高峰時期擁有 26 家公司,上過《富比世》雜誌的中國富豪排行榜,躋身首批中國女首富。

同樣欠稅
劉曉慶遭關押又吐錢

2002 年 3 月,劉曉慶遇到了生命中最大的災難,稅務機關突襲劉曉慶旗下企業的辦公室,查處她逃稅的問題。之後,劉曉慶在北京被逮捕,一度被送至秦城監獄關押,據說一夕間白了頭。

劉曉慶被關押 422 天,才被知名演員姜文保釋出獄。她用市場三分之一的價格賣掉 13 間房子,繳付欠稅金額與罰款共人民幣八千多萬元。當時 49 歲的劉曉慶說:「我原本就一無所有,現在只不過回到原點……,不,是到了負數。」

在中國的台商都知道,逃稅是涉及生命安全的危險行為。空姐李曉航為了八萬元被關三年;劉曉慶逃稅一千四百萬元,最終散盡家財;范冰冰則獲得了免刑。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經驗,不只是犯罪者權力與金錢實力的差異,還有國家清理影視文化的政策目的。


來源:《今周刊》 113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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