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林耀英 靠閉鎖公司防接班內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3-20 10:52
《財訊》報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紛爭不斷,大房先是利用股權優勢,把二房「請」出集團;近來又傳出大房三兄弟內訌不和,兄弟之間再度告上法院的情事,讓企業集團家族傳承的話題,再度成為焦點。
股王大立光創辦人林耀英一向嚴謹,根據《財訊》報導,去年底開始大立光也陸續啟動家族傳承計畫。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透露,家族其他人擁有的大立光股權,未來都會進入新成立的茂鈺紀念公司;最特別的是,這家新設公司屬於閉鎖公司,「設立閉鎖公司,是父親(林耀英)的意思。」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郭宗銘指出,閉鎖公司是 2015 五年《公司法》修改後增設的;由於公司章程可彈性規畫,可限制股東轉讓股票,很多新創公司在設立時也採用閉鎖公司的形態。現在也有很多家族企業集團開始詢問成立閉鎖公司的相關事宜,成為台灣家族企業傳承平台的新工具。
財訊指出,林耀英為何要成立閉鎖公司?故事要從去年七月六日新通過的《公司法》開始談起,新通過的《公司法》一七三之一條規定: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據了解,這個條款被稱為「大同條款」,雖然想在股市取得五成股權並非易事,但對於股權集中、由家族企業主導的上市櫃公司,卻有重大影響。
若有家族上市櫃公司是由數位家族子女持有股權,當家族成員意見不合,因彼此持有股權都有相當分量,萬一其中有人與外人結合,很容易就可以跨越持股五成的門檻,並舉行股東會尋求翻盤的機會。因此,大同條款有如一支利矛,對上市家族企業的經營權形成威脅。
根據《財訊》報導,今年初林恩平透露林耀英的規畫細節,林恩平透露,在林耀英要求下,林家所有大立光持股都將移轉到茂鈺公司,由茂鈺公司再持有大立光股權。特別的地方在於,這家公司是一家閉鎖型公司,依法可限制股東買賣股票,所有股東非經公司同意,不能出售手上的茂鈺股權;未來茂鈺領到大立光的股利,會再加碼買進大立光的股票,「這些股票進來就不會賣掉,就等於是永遠支持大立光發展的力量。」林恩平說。
茂鈺持有的大立光股票表決權,也會一致用來支持家族認同的政策;換句話說,未來就算林耀英的兩個兒子,大立光董事長林恩舟和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意見不合,有了這道預防機制,誰也不能私下聯合外人,發動經營權政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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