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銀行:公告本公司108年增資發行新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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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公司108年增資發行新股事 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以107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新臺幣(以下同)1,196,360,33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19,636,033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7.1申報生效在案;暨以現金增資1,0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7.1金管證發字第108032055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H101021商業銀行業、H601011人身保險代理人、H601021財產保險代理人及H301011證券商。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定資本總額30,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得由董事會依法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255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1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85.3.3,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108.6.3。 (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 自107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1,196,360,330元,撥充資本,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普通股119,636,033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50股,其不足一股者,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受理股東申請合併,逾時未辦理合併或合併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配發之原有股東持有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現金增資: 現金增資1,0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以面額10元發行,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由員工認購,其餘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有股份依每仟股之比率核算認購股數,如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原定資本總額30,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得分次發行。目前實收資本總額23,927,206,450元,分為2,392,720,645股,每股面額10元。本次發行之金額2,196,360,330元,本次發行之股份共計219,636,033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26,123,566,78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2,612,356,678股,每股面額10元。 (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本行自有資本及營運資金,並提升資本適足率。 (十)代收股款銀行:臺灣土地銀行淡水分行(代收行)及士林分行(存儲行)。 (十一)股款繳納期間:自民國108.7.26至108.8.26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喪失其權利。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臺灣土地銀行信託部。 (十三)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7.1金管證發字第1080320557號函申報生效。 (十四)本次現金增資案經108.4.16本公司第8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三、茲訂定民國108.7.12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08.7.8起至108.7.12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8.7.5下午三時三十分以前至本公司股務科辦理,採掛號郵寄方式者,亦請於上開時間內寄達本公司憑辦(本公司股務科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1段88號4樓,電話:(02)28208166分機501至504)。 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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