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保代以健康險話術招攬傷害險 遭罰6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0-07-21 17:47
東森保代以健康險話術招攬傷害保險,及未依保戶告知事項填寫要保書等,違反法規,金管會今 (21) 日對東森保代核處兩項缺失皆限期 1 個月改正,併處罰鍰 60 萬元。
金管會表示,東森保代銷售傷害保險,卻以健康險話術招攬保戶,例如:告知客戶因慢性病需請看護或在家療養就可理賠,但依保單條款是外來突發事故所致之第 1 級至第 6 級失能可按月給付保險金。此狀況核與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49 條第 6 款規定不符。
此外,東森保代未依保戶告知事項填寫要保書,及未確認保戶告知事項的實際情形,如:未依保戶告知事項於要保書勾選身心障礙證明欄位、未確認保戶健康檢查異常情形並於要保書記載等,核與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49 條第 24 款規定不符。
金管會表示,針對東森保代兩項缺失,核處兩項皆限期 1 個月改正,併處罰鍰 6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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