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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不必再繞道境外設紙上公司 國內企業OBU開戶放行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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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不必再繞道境外設紙上公司 國內企業OBU開戶10月底前上路。(鉅亨網資料照)

企業未來要開境外帳戶不用再繞道,金管會今 (20) 日表示,國內企業可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 開立「授信目的」帳戶的草案預告作業已經完成,預計 10 月底前上路,未來企業不必設境外紙上公司才能開戶,將可讓金流更具效率,滿足國內企業的國際資金調度需求。

目前本土企業若想在 OBU 開戶,需繞道成立境外紙上公司,若不成立境外公司只能開 DBU 帳戶,但 DBU 有更高的外匯、稅負管制,金管會表示,OBU 本來可提供多元化外幣金融服務,且具外匯交易資金調度功能,為因應國際實施經濟實質法案的趨勢,協助台商辦理國際資金調度,因此決議開放本土企業可在 OBU 開立開戶,讓本土企業不用再繞道海外成立紙上公司再回頭開 OBU 帳戶。


金管會表示,授信目的帳戶的資金往來對象,限開立於 OBU、本國銀行境外分支機構、境外金融機構的帳戶,不可以涉及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所稱的指定銀行帳戶。此外,授信目的帳戶之資金往來限於外幣與外幣間的交易,不可以兌換為新臺幣。

授信目的帳戶僅限運用於與授信相關的 8 項資金收付範圍,包括與授信目的直接相關及由該等授信所衍生的相關資金運用需求。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OBU 辦理該法人外幣授信業務,除應落實現行授信業務相關之各項規範外,應依下列機制控管授信目的帳戶。其一,是該帳戶之開立、後續之運用範圍及結清銷戶等相關作業,應控管符合該法人之授信目的、相關資金用途及所衍生之國際資金調度需求態樣,且該帳戶應以授信資金撥入的方式開立,不得以匯入款方式開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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