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制上路 邊境鬆綁等十大重點一次掌握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2021-03-01 11:34
隨著台灣本土疫情告一段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拍板,自 3 月起,鬆綁多項邊境管制措施,包括恢復有條件開放外籍人士入境、轉機及就醫等,此外,3 月還有多項新制上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鉅亨網》整理出十大新規,讓讀者快速掌握重點。
非本國籍人士 恢復有條件入境台灣
考量國內防疫量能足夠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疫情指揮中心放寬,自 3 月 1 日起,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對象包括:一、持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 (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二、無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得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三、陸港澳人士 (商務履約、學生及陸港澳籍配偶及其子女等)。
桃機恢復轉機作業 下機須動線分流
桃機 3 月起有條件開放轉機,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的營運航班,且限制轉機停留時間在 8 小時以內;轉機旅客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及購物等由專人全程監護下提供服務。
商務客來台 可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期
低、中低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可入境人士來台從事短期商務者,3 月起恢復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但仍須符合各項申請條件,同時備妥邀請廠商提供的商務履約相關証明文件、在台行程表及防疫計畫,且要準備登機前 3 日內採檢的 COVID-19 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人道考量 外國人可申請來台就醫
我國醫療量能尚有餘裕,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也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向衛福部提出申請,經過審查許可後,海外人士可來台接受必要的醫療服務。
染疫個案接觸者 必須一人一戶隔離
3 月 1 日起,新冠肺炎確定病例接觸者的 14 天居家隔離,必須採「一人一戶」方式,否則必須到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隔離。
若是未成年者、65 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 / 失能者、重大傷病者等具共同照顧需求,彈性准予非隔離者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戶限制,但照顧者以 1 名為限,須為固定人員。
大眾運具開放飲食 高鐵恢復自由座
指揮中心拍板,3 月 2 日起,放寬旅客搭乘大眾運具的飲食限制後,旅客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情形下,得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飲食完畢後仍須佩戴口罩,郵局營業區域內也同步放寬相關飲食限制。
此外,高鐵也恢復提供自由座服務,台鐵取消城際列車銷售站票數的限制,雙鐵各車站大廳恢復對外租借場地服務。
金管會改革股務 大同條款 3 月上路
大同去年 6 月股東會引發一連串爭議,為了強化股務作業品質及中立性,金管會出手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草案已完成預告,預計最快 3 月實施,也被外界封為「大同條款」。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一、考量股務事務委由專業代辦機構辦理已為國際趨勢,為使股務單位規範的適用及管理趨於一致,明定上市櫃及興櫃公司的股務事務委外辦理者,不得收回自辦。二、明定由金管會指定的集保公司,定期辦理股務機構的評鑑制度,並自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三、明訂自辦股務公司或代辦股務機構受金管會處分後,應在二個月內完成股務事務移交作業。無代辦股務機構承接或金管會認為有必要時,由集保公司指定股務機構承接。
投資型保單變革 身故最多只能保本
投資型保單重大變革,未來附保證給付不得超出身故保證;附保證給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保戶總繳保費;月撥回類全委保單,淨值一旦低於 80%,須停止撥回;保證費率不可一率到底;必須依照性別、年齡收不同保證費率;不可向保戶承諾立即投資;投資型保單、萬能壽險不得有不停效保證。
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採統一格式證明單
刑事局為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減少民眾對警察機關受理案件相關證明不同疑義,透過整合現行受理報案 e 化平台各案類系統帶出的三聯單、四聯單或受理報案紀錄表等格式,未來民眾報案證明將採用統一格式的「受 (處) 理案件證明單」,3 月起正式上路。
iRent、GoShare 共享運具 新北強制投保
新北市政會議審查通過「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將於 3 月實行,根據辦法規定,所有共享運具都要納入管理,每輛車都要有衛星定位 GPS 追蹤,業者須提送保險計畫,包含產品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4 家共享運具主要業者分別為 iRent、WeMo、GoShare 及 MO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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