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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要聞》教育部禁上市公司、外商投資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

經濟通新聞 2023-03-24 09:55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教育部、財政部、科技部、文化和旅游部、體育總局聯合印發《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校外培訓機構財務活動提出全面規範要求。

  資金籌集方面,明確了舉辦者的出資義務和不得抽逃出資的要求,同時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禁止中小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在資金營運方面,對校外培訓機構收入歸口、預收費監管、合同簽訂和退費做出規定,強調其融資及培訓服務費收入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要建立大額資金支付決策制度,明確大額資金支出的程序、方式、規則。此外,財務清算方面,規定了培訓機構的清算情形、清算主體、剩餘財產清償順序和支配,要求首先清償應退學生培訓費。(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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