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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平台imB涉非法吸金25億元 金管會示警四大風險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3-05-0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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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平台imB涉非法吸金25億元 金管會示警四大風險。(鉅亨網資料照)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 imB」驚爆負責人涉捲款逃跑,涉嫌非法吸金 25 億元,對此,金管會今 (2) 日表示,imB 的母公司臺灣金隆科技公司並非金管會會核發營業執照及監理的金融機構,但疑涉銀行法 29 條第 1 項、29 條之 1 規定「非銀行不得收受存款」,金管會提醒 P2P 借貸平台有四大風險,民眾從事借貸行為要有風險意識。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臺灣金隆科技公司並非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及監理之金融機構。金管會近期亦持續接獲民眾指陳該公司疑有以高利息假債權收受民眾款項投資相關產品之情事,似涉有違反銀行法第 29 條規定情事。但有鑒於本案所涉情事涉及刑事責任之調查及認定,仍需由司法檢調機關視個案事實進行判斷。

銀行局補充,若違反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2 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 1 億元以上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500 萬元以上、5 億元以下罰金。

銀行局強調,網路借貸業務之經營,其行為可能涉及的法令相當廣泛,除該平臺業者需注意法令規範外,民眾從事借貸行為,亦應具有風險意識,民眾透過網路借貸平臺從事借貸行為應注意以下風險:

風險一:貸與人與借用人互不相識,對於倒帳風險難以合理預期評估。

風險二:網路借貸平臺如經營管理能力不足,內部控制不佳可能發生捲款潛逃、詐欺,或資訊系統因駭客入侵致交易資料遭竄改、交易款項被盜或個人資料外洩等侵害權益事項。

風險三:貸與人出借後,款項非可隨時收回,縱使有債權讓與之機制,但不保證讓與成功,貸與人會面臨流動性風險。

風險四:借款與存款不同,不能保證收回,民眾對未來的損失或糾紛需審慎評估並注意風險。

金管會鼓勵銀行與 P2P 網路借貸平臺業者合作,根據銀行公會的彙整,到今年 3 月底止,有 3 家銀行跟 P2P 借貸平台有合作關係,已要求銀行若有合作要在官網公告,根據統計,這 3 家和 P2P 借貸平台的銀行分別是遠銀、永豐銀、王道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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