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外匯局放寬ODI前期費用限制,便利FDI資金使用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5日北京專電》為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起草徵求意見,擬放寬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規模限制、便利外商投資企業(FDI)境內再投資項下股權轉讓資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支付使用。
《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通知》中擬推廣的政策包括三方面10項,其中,經常項目4項,資本項目6項。一是完善跨境貿易開放政策。包括4項經常項目政策,主要是進一步完善特殊貿易外匯收支管理的經常項目便利化改革措施,前期已經在部分區域試點實施。具體包括:優化市場採購貿易外匯管理、放寬加工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完善委託代理項下跨境貿易資金收付和便利境內機構經營性租賃業務外匯資金結算。
*優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措施*
二是擴大資本項目便利化措施。包括3項資本項目政策,主要是資本項下的便利化措施,相關政策已經試點或者條件成熟且風險可控。具體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放
寬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規模限制、便利外商投資企業(FDI)境內再投資項下股權轉讓資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支付使用。
三是優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措施。包括3項資本項目政策,主要是更新完善資本項下的部分管理措施。具體包括:完善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管理、取消外債帳戶異地開立核准和精簡部分資本項目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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