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樓市》劏房登記制度下「廚廁合一」及「棺材房」或被取締
經濟通新聞 2024-03-27 09:06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據了解,當局計劃推行劏房登記制度,未有登記的業主不能經營劏房,否則被視作違法,要承擔法律後果。當局計劃要求業主,要找專業人士確定劏房符合最低標準,對於不合規的「劣質劏房」會立即取締,「廚廁合一」以及「棺材房」等,亦考慮納入取締範圍。
消息指,為減少對現有劏房戶的影響,當局或會給予業主較長時間糾正違規劏房。另外,由於難以統計實際居住人數,當局現階段傾向為劏房訂定單位最低面積,而非最低人均居住面積。
聖方濟各大學湯羅鳳賢社會科學院高級講師賴建國建議政府以曾於賣地項目所設的最低實用面積要求,即280平方呎作為參考;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就認為,劏房的最低人均居住面積,不應該低於公屋「擠迫戶」,每人約59平方呎的標準,同時要制定合適的安置政策,為被取締的「劣質劏房」租戶提供容身之所。(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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