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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葉毓蘭:兩公約未排除情節重大可判死

鉅亨網新聞中心


臺北市發生小學生在校園中遭隨機殺害,送醫後死亡,再度引發社會討論是否該廢除死刑。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葉毓蘭指出,支持廢除死刑的論述雖然來自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的原則,但兩公約當中並沒有排除對於情節重大者仍可被判處死刑。(戎華儀報導)

聯合國先後制訂俗稱「兩公約」的「公民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力國際公約」。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葉毓蘭指出,支持廢除死刑的論述大多基於兩公約對於人權的保障和從輕量刑的原則,當中仍不排除情節重大者仍然可處以死刑;就臺北市龔姓嫌犯殺害小學生的案例來說,隨機殺兒童,情節難道不夠重大?

葉毓蘭:『臺灣現在有一個氛圍是,殺一兩個小孩不必判死,我們的法官,他們拚命地、錯誤的解讀了兩公約施行法。在兩公約裡面既然保持了說,除非情節重大者,不得判處死刑,就代表它是有判處死刑的可能。』

葉毓蘭認為,她希望臺灣永遠沒有人被判死刑,我國的兒童權力公約施行法去年才完成立法,提高對殺害兒童兇嫌的刑期,是國家對兒童應有的承諾。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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