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45名被告今起求情,控辯雙方爭議「首要分子」定義
經濟通新聞 2024-06-25 12:42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31人認罪,共45人罪成。眾被告今日起分批於西九龍法院求情。控方認為眾被告可按參與程度及角色而分級量刑,而組織者必屬「首要分子」,惟表示難以應法官要求為眾被告分級。
控辯雙方爭議「首要分子」的定義。法官李運騰表示,辯方主張「首要分子」只包括會參與選舉及投票反對政府的被告,問控方對此有何看法。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認為,若串謀的組織者不被列為「首要分子」是有違常理,不可接受,串謀的領袖必然是「首要分子」。
罰則中指「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與者」處三至十年監禁;「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監禁。
本案45名罪成被告,將分6批求情,預計8月中前完成。首批求情5人是被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其中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在案中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首5人求情預計需時3日。(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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