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四條。二、公告事項:(1)、股票發行人名稱:晶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3年第2季無轉換普通股股票情形。(3)、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三、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