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1568公司名稱:倉佑發言日期:2024/11/06發言時間:14:34:09發言人:蔡玫芳1.事實發生日:113/11/06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次庫藏股轉讓員工並訂定認股基準日6.因應措施:(1)依本公司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規定,將第二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計740,000股轉讓予員工,每股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即每股新台幣15.94元。(2)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3年11月22日,員工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員工認足。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