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代子公司志展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因簡易合併向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9 17:3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9
2.公司名稱:志展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志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有100%之子公司
志展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為志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61%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一.為提升集團管理效率及簡化組織架構
二.依企業併購法第23條第1項及公司法第73條第2款之規定辦理
三.志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志展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1月29日,
各經其董事會依法決議合併,並以志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
志展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3年12月31日。
四.志展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
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志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
志展精密公司之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 113 年 11 月 29 日至
113 年 12 月 30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檢附債權證明文件,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書面向志展精密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96號
3樓,逾期未表示意見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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