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已向約21萬富戶派申報表,須於5月31日前提交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香港房屋委員會昨日已向約21萬納入新一輪「富戶政策」申報周期的公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房委會發言人提醒租戶必須於今年5月31日或之前填妥申報表交回房屋署。
兩份申報表於4月1日已派發入相關租戶的信箱。租戶須在「富戶政策」申報表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並在「居住情況申報表」申報是否持續居於單位,以及有否丟空單位或將單位作違規用途等。
發言人提醒租戶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如實申報,如他們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可遭檢控。租戶亦須注意以下要點:租戶如拒絕申報,其公屋單位租約將會被終止;租戶必須如實向房委會申報
居住情況、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包括租戶中有任何家庭成員如已簽訂買賣合約(包括臨時買賣合約)或購買任何住宅物業(包括未落成住宅物業),以及預計簽訂轉讓契日期及成功完成買賣的日期;因濫用公屋、違反租約條款如?空、分租、將單位作非住宅或違法用途 等,而被終止租約的租戶,5年內不得申請公屋;因「富戶政策」下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而被房委會終止租約的家庭,如有家庭成員作出虛假的申報,該家庭成員會受到5年不得申請公屋的限制及有機會遭檢控。
根據現行公屋「富戶政策」,住滿10年的公屋租戶須每2年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除上述租戶外,其他租戶會於日後批次才會獲發申報表,因此沒有收到申報表的租戶無須擔心。(kl)
- 檳城漲勢吸金,資金正悄悄進場中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