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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連續性合約工時門檻418改468,刊憲半年後實施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工時門檻由「418」放寬至「468」,讓僱員更容易享有全面的僱傭權益,刊憲半年後實施。政府對此表示歡迎。

   

  《條例草案》修訂「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工作時數門檻,包括將每星期的工時門檻由18小時降低至17小時;及提供另一個以指定四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的方法,如僱員某星期

的工時及緊接過去三星期的合計工時達68小時,則即使該星期的工時少於17小時,該星期亦被視為在連續性僱傭期內。


   

  政府發言人表示,自《僱傭條例》實施至今,「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工時門檻一直維持在每星期18小時。這次修訂降低「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工時門檻,並在計算工時方面加入彈性,減

少僱員因偶爾在某星期工時低於門檻便中斷連續性受僱的情況。修訂後《僱傭條例》的其他條文會繼續如常應用,僱員現時享有各項法定權益的資格維持不變,已符合現行「連續性合約」規定的僱員不受影響。

   

  《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將於6月27日刊憲。經修訂的「連續性合約」規定將於明年1月18日起適用,其間政府會經不同途徑宣傳和解說,並會以淺白易明的方式向公眾解釋

修訂條例,提高僱主及僱員對修訂條例的認識。(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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