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汽車補充出售海外業務須獲股東會通過重組及明確股權比例不變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和諧汽車(03836-HK)公布,於2025年7月22日主席兼控股股東馮長革全資擁有的EGL以及買方擔保人馮長革訂立有關出售在海外從事新能源汽車業務的iCar Group45%股權及集團所結欠股東貸款的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修訂若干條款。
根據補充協議,出售完成的其中一項先決條件已作修訂,新條件為須獲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批准包括訂立、簽立、交付及履行該協議及其項下交易及安排(包括出售事項及包括優先貸款在內的資本重組)。
此外,和諧汽車與EGL已不可撤銷地及無條件地承諾,出售完成後,倘其中一方行使其所持可換股票據的部分或全部轉換權,另一方亦須按比例同步行使相應轉換權。換言之,雙方行使可換股票據後於出售公司之股權比例將維持不變,分別為和諧汽車持55%,EGL持45%。
該安排旨在避免構成可能視同出售或可能收購。
公告指出,補充協議自簽署日起生效,並對各方具法律約束力,除上述修訂外,其餘原協議條款維持不變並繼續生效。
和諧汽車較早前公布,以3.3億元人民幣出售在海外從事新能源汽車業務的iCar Group重組資本45%及待售貸款予主席兼控股股東馮長革,以悉數抵銷相同金額的貸款,所持iCariCar Group股權降至55%。(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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