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4/07/242.函請補正期限:104/7/283.補正內容:補正103年度年報內容第22頁履行社會責任情形格式及第24頁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之103年度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