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芬太尼到汽車鋼鐵:川普關稅體系全面檢驗 美最高法院判決恐改寫貿易戰局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美國最高法院週三 (5 日) 將就前總統川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所施加的關稅合法性舉行口頭辯論。這是該法自 1977 年制定以來首度被用於全面貿易關稅的法律爭議。

川普政府除以 IEEPA 作為法律依據外,亦同步轉向其他長期存在的法源,如《1962 年貿易擴張法》第 232 條(以國安為由的關稅)及《1974 年貿易法》第 201 與 301 條(保障國內產業與反不公平貿易措施)。此次最高法院的裁決僅影響 IEEPA 框架下的關稅,其他關稅則不受波及。
以下概述最高法院審理的川普關稅案件以及最終不受九位大法官裁決影響的關稅。
三大類 IEEPA 關稅爭議
川普以 IEEPA 名義施加的關稅主要分為三類:針對芬太尼(fentanyl)相關貿易的關稅、所謂「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以及出於政治懲罰目的的懲罰性關稅。
【芬太尼相關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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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香港:10%,由原本 20% 下調,稅收達 289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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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對不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規範的商品徵收 25%,金額 57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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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對非 USMCA 合規商品徵收 25%,並威脅追加 10% 關稅,合計 20 億美元。
 
【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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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除俄羅斯外的所有貿易夥伴,關稅介於 10% 至 50%,為 IEEPA 關稅中最大收入來源,金額高達 516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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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主要經濟體已與美國達成降稅協議,包括歐盟、日本、南韓(15%),以及多個東南亞國家(19%-20%)。美方官員表示,這些協議將不受最高法院判決影響。
 
【懲罰性關稅(Punitive Tarif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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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因起訴川普盟友、前總統波索納洛,被徵收 額外 40% 關稅,並在原有 10% 對等關稅上附加,共計 2.92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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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因購買俄羅斯石油,被徵收 額外 25% 關稅,加上原有 25% 對等關稅,共計 2.74 億美元。
 
不受最高法院影響的關稅
除 IEEPA 外,川普政府仍運用其他法律基礎維持高關稅措施,涉及國安產業與貿易救濟條款。
【國安部門關稅(Section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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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 50%, 48 億美元; 鋁 50%, 30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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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25%, 183 億美元; 汽車零件 25%, 76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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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 50%, 5.138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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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廚衛家具、軟體傢俱 10%-50%,自 10 月 14 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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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卡車 25%,自 11 月 1 日開始。
 
目前根據第 232 條仍在調查的產業包括:半導體與衍生產品、製藥與原料藥、關鍵礦物加工、商用飛機與噴射引擎、無人機、風力渦輪機、聚矽晶、機器人與工業機械、醫療設備與防護用品等。
不公平貿易行為關稅(Section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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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口商品:7.5%-25%,金額 350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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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造或擁有的船舶 收取美國港口費與 100%-150% 關稅(針對港口吊車),目前依川習會協議暫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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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因勞權與人權問題,正被調查是否加徵 100% 關稅。
 
正在進行的 301 條調查涵蓋中國對成熟半導體的主導策略、「第一階段貿易協議」履行情況 及 巴西的數位貿易與乙醇市場壁壘。
全球保障關稅(Section 201)
以保護國內產業免受進口激增衝擊的「防衛性關稅」仍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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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電池與模組 15%,金額 4.34 億美元,啟動於 2018 年川普首任期內,本月將到期,除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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