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針對司法機關對本公司同仁個人進行調查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5/01/12
2.發生緣由:司法機關於115/01/12至本公司對承銷部同仁個人進行調查
3.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協助調查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該調查程序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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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5/01/12
2.發生緣由:司法機關於115/01/12至本公司對承銷部同仁個人進行調查
3.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協助調查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該調查程序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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