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限定!合法轉移資產「最佳」時機:父母送禮額度大鬆綁 最高可688萬元免稅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子女結婚是人生大事,許多父母都會贊助結婚基金或置產補助,但常擔心額外贈與會被課徵贈與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今(3)日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的財物,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若能搭配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年度免稅額,父母兩人合計最高可免稅贈與子女688萬元,民眾可善用這項限定福利進行合法節稅。

高雄國稅局說明,父母除了每年得各自從贈與總額中減除244萬元的免稅額外,在子女結婚時,還可以各自額外贈與不超過100萬元的財物,且該項額度不計入年度免稅額計算。以王媽媽的女兒小敏於115年6月1日登記結婚為例,小敏父母在同年11月30日前各自贈與244萬元及100萬元,兩人合計贈與小敏688萬元,全數免課徵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提醒,父母辦理子女婚嫁贈與時,應檢附子女結婚登記戶籍資料以供查核。此外,婚嫁贈與若超過100萬元,超出部分將列入當年度贈與總額計算,若超過年度免稅額244萬元部分則需依法課稅。
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有稅務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 免費體驗5萬美元模擬交易 投資全球資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