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舒: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股份予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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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2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74,047,23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9/27~104/10/2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2.00~2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7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95年9月1日董事會決議申報買回20,000,000股,因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
為顧及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股意願,實際買回18,240,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摘要)
案由:擬買回本公司股份,提請 公決案。
說明: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
工,其相關細節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974,048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4年9月27日至104年10月26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0,000股。
(6)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例:3.76%。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12元至20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
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
(9)目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0)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1)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95年9月1日董事會決議申
報買回20,000,000股,因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為顧及本公
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股意願,實際買回18,240,000股。
2、本案之實施悉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另有關買回數量、價格及其他
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董事會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資料請
參閱附件,謹提請 公決。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康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 一 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
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
法規定辦理。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第 二 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
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轉讓期間﹚
第 三 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
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
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受讓人之資格﹚
第 四 條 受讓人以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正式編制全職之本公司員工及對公司
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子公司員工為限,得依本辦法第五
條所訂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定義之國內
外子公司。
﹙轉讓之程序﹚
第 五 條 公司考量員工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
準,與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買回可供該次員工認購之總股數,訂定員
工認購股數,並呈報董事長核定。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
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授權董事長另洽其他員
工認購之。轉讓員工後續相關作業事宜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之。
第 六 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
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第 七 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
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
率調整之。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第 八 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
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其他﹚
第 九 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 十 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第 十一條 本辦法訂定於中華民國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康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第十八屆第三次董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
司股份5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41%,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
8.7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全體出席
董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康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勝雄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意見書:
康舒科技本次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20,000,000股,及為維護公司信
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30,000,000股並辦理銷除股份,前述合計共買回普
通股股票50,000,000股,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
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等之影響並不重大,故本會
計師認為康舒科技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不致有誤導投資人,或發生公司無法按
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之情況。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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