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強鑫: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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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保東路269號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及變更營業項目案。
(二)、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一0四年度查核報告書。
3.背書保證總額及資金貸與他人金額報告案。
4.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
5.募集公司債之原因有關事項報告。
6.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
7.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
8.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9.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10.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辦法報告。
11.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三)、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一0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討論事項:
2.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 討論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案。
(五)、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十屆董事、監察人案。
(六)、討論事項:
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七)、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3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及獨立
董事候選人提名應說明事項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
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獨立董
事候選人名單。
2.受理期間:105年3月2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下午五點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5年3月
31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或獨立董事候
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處所: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718台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保東路269號) 電話:(06)5950688。
4.股東會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規定:
4.1.股東會提案: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
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
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4.1.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4.1.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
分之一股份者。
4.1.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2.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規定:
4.2.1.應選獨立董事:3名。
4.2.2.提名應檢附之文件: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經歷、當
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4.2.3.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4.2.3.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4.2.3.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4.2.3.3.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4.2.3.4.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辦理過戶方式: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5年4月2日起至
105年5月31日 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
請於105年4月1日(星期五) 下午17時0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
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5年4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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