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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北屯區后庄路306號(兆品酒店)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轉投資事業報告。 (4)大陸投資概況報告。 (5)修改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部份條文案。 (6)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報告案。 (7)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資產減損案。 三、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四、討論及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 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 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股東如欲於 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5年04月22日起至105年 05月02日下午五點整,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之書面提案,以送達 或寄達至受理地點為憑。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 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受理提案處所: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室(地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東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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