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商銀: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28
2.公司名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種類: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
(3)發行金額:美金135,050,000元
(4)發行總數:18,250,000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365,000,000股
(5)每單位海外存託憑證發行價格為7.4美元
(6)每股發行價格:折合新台幣約11.25元
(7)發行日期:103/01/28
(8)交易地點: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9)發行地點:由國外主辦承銷商依海外銷售地區之相關法令銷售
(10)發行方式:本次存託憑證擬全數公開發行,無洽特定人認購之情事
(11)交割方式:Euroclear/Clearstream/DTC
(12)存託銀行:Citibank N.A
(13)訂價日:103/01/23
(14)現金增資基準日:103/01/28
(15)資金用途:
本次募集資金將全數運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提昇第一類資本比率、強化
資本結構,並提昇本行淨值、擴大經營規模,以利長期業務發展
(16)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增資後本行資本適足率及第一類資本比率可分別提高至13.75%及9.54%。
(以102年12月底數字估算)。
(17)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65,000,000股,佔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
之15%,雖對股東權益產生部份稀釋效果,惟在本次增資效益顯現後,將
可提昇本行競爭力,整體而言對股東權益仍具正面助益。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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