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
台灣政經
立法院昨(21)日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響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本次修法包括六大修正,包括取消稅額滿30萬元申請分期的門檻、劃一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財產的遺產稅計算方式,確定由受贈人按比例負擔稅額,解決過往繼承人須為他人受贈財產無辜買單的不公平現象,維護租稅公平與財產權。
台灣政經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重大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同時重塑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第1030-1條),由總統賴清德於8月17日頒布後明年2月17日生效,宣告過往即使預立遺囑將財產留給特定親屬、照顧者或公益團體,手足仍可依法「強卡」特留分的現象將走入歷史。
理財
立法院今(28)三讀通過《民法》第 1223 條修正案,正式拍板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並增訂施行法明定自總統公布日起算預留 6 個月緩衝期後上路。這項攸關全台民眾資產傳承與遺囑規劃的重磅改革,徹底打破過去「旁系血親也能分一杯羹」的舊制,讓民眾未來在分配辛苦攢下的房產與積蓄時,能夠真正拿回 100% 的自主權,不再讓沒有共同生活的旁系親屬成為資產傳承的意外變數。
2026-08-22
2026-08-19
202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