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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申報錯誤 國稅局點迷津

鉅亨網新聞中心


報稅了,為了協助納稅義務人正確申報綜合所得稅,臺北國稅局特別整理以往民眾常犯的錯誤申報類型,提醒民眾注意,避免因不符合規定遭剔除補稅。(黃悅嬌報導)

臺北國稅局局長何瑞芳表示,民眾常誤以為只要扶養年滿七十歲其他親屬像是伯伯、舅舅等等免稅額都可增加百分之五十(一百零二年度為十二萬七千五百元),事實上,年滿七十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的免稅額才可增加百分之五十,另外常見錯誤還包括列報未同住親屬,以及今年結婚,但一百零二年度並無結婚關係卻誤報為夫妻合併申報,還有多項列舉扣除額易犯的錯誤情形。『有些人會將占光燈或安太歲費用,因為他是有點報償,列為捐贈我們都會剔除,醫藥費支出領有保險給付沒減除,而用全額列報也是常見錯誤;子女的教育學費特別除額,誤列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兄弟姊妹,也可以列報,也是常見的錯誤。』


國稅局指出,民眾在申報期間如發現申報錯誤,採用網路申報可更正申報資料重上傳即可,採人工申報的話,可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辦理二次申報;但若報稅期限已截止,不論採何種申報方式,均須以書面更正申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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