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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開發:須審慎看待網上熱炒廈大博導誘奸女生事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李開發(資料圖)
和訊專欄作者 李開發

最近的熱炒新聞非常多。其中廈門大學繼續在輿論漩渦中打轉。繼廈門大學副教授謝靈與校長朱崇實相互指責后,如今該校人文學院某女生指控被博士生導師吳春明教授猥褻誘奸。網上的貼子說,多名歷史系師生稱,對吳猥褻女生的事情,“以前也聽說過,只是沒有證據。”,最近的的7月12日上午,廈門大學公開聲明,已成立專門工作組展開調查,調查期間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中國法學講壇編輯部專題請教法學講壇李開發主任,李開發談到對此網貼的看法。


李開發說,注意到了這樣的貼子。但是互聯網時代,我們應當對網貼保持正確的認為。

他介紹說,比如,前幾天,就是7月10日下午,署名為“青春大篷車”的id連續在新浪、豆瓣等多家網站發帖。在這篇題為《對汀洋的聲援——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博文中,博主披露了廈大文學院歷史學系考古專業博導吳春明教授以學術經費開房,同時公布的還有教授經常去和女學生的開房酒店,該文附上了吳春明裸露上身的床照。這位網名叫“青春大篷車”聲稱,“多數女生事后只敢怒不敢言,更有不止一人因為受到吳春明的摧殘,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精神恍惚,有的甚至割腕自殺。因為女生不愿聲張,更不愿回首恥辱紀錄,給了吳春明隱瞞罪行繼續為禍她人的機會。”

什么叫做正確的看法,就是對互聯網時代,匿名發帖的情況非常普遍。網貼的內容語焉不詳。作為個人的讀者,大可一笑了之,因為真實性沒有被證實。愿意請看看,但最好不要傳,因為不能被證實,傳了不僅沒有價值,還有信謠傳謠之嫌。這些年來,許多人在謠言面前,動輒亂了陣腳。把謠言當成真的,就會產生出許多問題來。更有想不開的,到相關單位鬧事的,甚至跳樓的。千萬不要這樣盲目。

象什么樣的網貼不值得重視的呢,沒有證據,沒有證人,沒有人直接站出來。雖然有可能是真的,但是當事人不敢站出來,這個原因我們理解,但是當事人不敢站出來,其實有許多地方還是可以投訴和舉報的,因為國家明文規定,許多單位,比如紀檢監察,檢察院,公安機關受理舉報,規定要保護檢舉人的,如果這些單位處理方式如果無意透露了舉報人情況,一是要加強對責任人的追查,二是要給予國家賠償,三是查明責任后,分清責任對責任人有相應的處理。

但是當事人依然不站出來,硬要在網上發貼,並且又沒有切實證據。不提供證據的網貼面前,我們可以簡單地處理,就是當假的看待了。不過如果涉及單位名譽與人身權利,假定是涉嫌誹謗,這就不是小事了。因為對方可以報案追查。

我覺得有兩種辦法,一種是網上不應當有這種似是而非的貼子,它敗壞了網上的風氣,如果網上總是有一大堆這樣的帖子,內容又得不到證實,實際上它為傳謠信謠提供了條件。公安機關應當通過發貼的ip地址,查是誰發帖,給予治安處罰,構成誹謗罪的,要以誹謗罪來交給檢察機關起訴。

但是另外有一種網貼,就是有一定證據的網帖,相關部門就應當查事實,查當事人。一定不能掉以輕心。例如,當年廣西來賓的煙草局長的日記,有時間有地點有經過,有當事人,比如某個費用,是在財務賬上報銷的,某個受賄行為有錄像的,政府的相關部門就得認真查。我們不知道發貼人,雖然發貼人沒有露面,但是人家有證據,你當然應當認真的查,並且給大家以回應。什么是有證據的網貼呢,圖片數據,錄音錄像,等待。有真實圖像,比如雷政富,比如錄音,記得廣州某區的環保局局長就是因為電話錄音被拉下馬的。有事實的網上舉報,是民眾的舉報的一種方式。應當肯定並受到高度重視。

李開發說,關於網上發帖,揭露廈門大學考古系吳春生教授猥褻誘奸女學生,目前網上的內容尚且沒有切實證據。好笑的是某系已經作出了什么決定,我認為這是不恰當的。即便是拿著課題經費在賓館開房,這也只是涉及到經費的管理與使用的問題,與犯罪也相差甚遠。

網帖中的這類事情在國內的學校不少,也可以說比較多,但是,這涉及到許多夠不上治罪的情節,屬你情我愿的道德品德范疇。也許,有的教師可以想從學生中獵艷,但是學生也投其所好,在這個私權利外人說不清的范圍內,教師與學生各取所需,這也是有可能的。學生不好好學,又想順利畢業,這是一種可能存在的。也有學生好好學了,但是成績依然不能畢業,這樣的學生可能有,那還是要認真學。不要心生怨恨。當然,不排除學生的成績已經非常好,老師就是找碴不讓畢業,這個得有證據。現在的科學技術的條件那么好,錄音,錄像,你只要有證據,你可以向學校請求換導師,或者公開評定論文,你的理由是可能遇到不公正的對待,你請求學校的院系讓你的論文換導師或者公開答辯,這不就解決了。

一個學生要想舉報自己的老師,其實是非常容易的,剛才說了,如果某老師心懷不軌,證據是非常容易取得的。如果學生想不公布姓名,就是要有切實的證據再發貼,否則,建議大家一笑了之,不別太當回事。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如果沒有切實的證據,當事人可以到公安局報警,誹謗罪可是刑事罪名,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李開發,著名法學家,法學博士,研究員,從事法律研究20余年,經手案件百起,曾在地方黨校擔任法律專業教師三年多。曾與著名律師劉家輝一起推動中國交強險法規的修改,為全國私家車用戶贏得了權益。曾積極推進反壟斷法的研討與公布,曾專題撰寫國家住房保障法建議稿,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近年來一直參與各類法律案件研究。有多個代表的大案要案糾偏的成果。2008年廣州許霆案一審判決無期徒刑,李開發在中央臺點評案件時,直言判決錯誤,他用合同法、電子商務法規,中國銀行(601988,股吧)章程、民間約定俗成的習慣,如果此罪名成立的后果來證明,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同。2009年底,介入云南何鵬案,促使該案在無期徒刑已經入獄8年的情況下立即釋放。2012年討論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案,使該上市公司得到查處,為廣大股民伸張正義。有數十件重要案件經過專家討論得到改判和糾錯。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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