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佳騰: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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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30
2.公司名稱:宏佳騰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後續執行情形。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1)承諾於上櫃掛牌後二年內應參加公司治理制度評量,評量結果並應於股東會中報告;
且於修訂相關內控、內稽制度時宜參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
後續執行情形:公司預計上櫃掛牌滿一年後於103年申請公司治理制度評量。
(2)本公司承諾於「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增訂「本公司不得放棄對名成車業股份有
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本公司因規則聯盟考量或其他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者,而須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
別決議通過。」且該處理辦法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
並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後續執行情形:本項已執行完畢,未來並將依承諾辦理。
(3)承諾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必要時得要求本公司委託經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定之會計師或機構,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指定之查核範圍進行外部專業檢查,並將檢查結果commit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且由本公司負擔相關費用。
後續執行情形:本公司已於101年董事會通過此項承諾並出具承諾書,未來將依承諾
辦理。
(4)承諾將本公司現行與關係人冠美塑膠股份有限公司、金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宏佳騰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之交易模式、交易合約、交易價格及條件等提報董事會,未來若
有變更,應先提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且獨立董事均應出席並表示意見。
後續執行情形:本公司已於101年董事會通過前開內容並出具承諾書,未來將依承諾
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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