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為什麼醞釀罷工?空服員工會訴求7大整理!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6-06-22 14:26
華航整理。
近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為由,發動會員罷工投票,並宣布取得罷工權,華航(2610-TW)總經理張有恒今(22)日出面呼籲,「公司經過全體同仁57年打拚下來才有今天,如果僵持不下,對解決問題並沒有幫助,我願意認真傾聽各位的心聲,辦公室一直打開,希望繼續溝通努力,讓事件平和落幕」。
針對空服員工會,華航整理出7大訴求,並提出7項回應。
訴求1:外站津貼每小時5美元,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
華航回應:簽署84-1約定書的空服員將比照機師給予每小時3美元外站津貼,調整後金額將優於業界。
訴求2:保障年休123天、月休8天ADO、每季休假30天
華航回應:簽署84-1約定書的空服員給予年度排休116天(不含在外站休息日數),每月保障排休8天,不足者年度結算以全薪買回。今年上半年空服員月均休10.54天,月均工時低於130小時,工會訴求年休123天,將使每月工時更低。
訴求3:實施考績雙向互評
華航回應:考績三層級作業方式是經審慎評估最妥適公平的機制。互評作業易製造對立,且影響管理矯正工作執行。惟華航同意就評比項目及其比重與工會審慎協商研議。
訴求4:給予工會代表、理事、監事會務假
華航回應:職業工會並非僅處理與華航相關業務,其會務涵蓋其他公司事務,故全面給予會務假顯不合理。且依據工會法第36條規定,雇主僅有核給「企業工會」理、監事會務假義務。故華航同意以有條件方式核予該工會會務假。
訴求5:不得更改會員現行報到地點和工作時間計算方式
華航回應:華航企業總部已搬至桃園,所有至總部上班員工及飛航組員均以總部報到開始計算工時,且華航與企業工會於2005年即已達成客艙組員桃園報到的協議,6/1執行空服員桃園總部報到為最後一波更動。華航允諾再三,所有權益和勞動條件均未減損。
訴求6:國定假日出勤雙倍工資
華航回應:空服員工作屬性因有國定假日挪移至他日需求,故其薪酬架構(基本薪+保證飛加+超時飛加+工時加班費)業已將其特性納入規劃設計中。國定假日已挪移至其他日,即無衍生加倍工資的問題,如挪移後的休息日出勤,則給予加倍工資。
訴求7:反勞基法第84-1條迫害;除越洋航線,全面回歸勞基法保障
華航回應:無論越洋航線或區域航線皆屬輪班性質,均有例假日挪移和女性夜間工作之必要。且現行84-1約定書內容已由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核可,空服員工作權益受勞基法保障。
張有恒呼籲主管機關正視罷工對社會大眾利益所帶來的衝擊,並指出,華航已多次嘗試與職業工會溝通協商,但職業工會設下前提條件,要求取消已經實施的空服員桃園公司總部報到措施,不願進行實質協商,昨天開票後還是強調「凍結一切與華航公司的談判」。
張有恒進一步表示,根據華航了解,實際投票人數和職業工會宣布的數字有差距,對於職業工會完全無意溝通,感到遺憾。
華航重申,仍願意釋出最大誠意與職業工會溝通,當然配套措施仍有進步空間,正持續收集空服員意見研議調整,希望不要發動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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