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電子:更正公告105年第2季財務報告會計師意見類型及補充說明 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4 19: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4
2.公司名稱: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更正公告105年第2季財務報告會計師意見類型由保留式核閱報告更正為保留式核閱報告
(附加其他事項說明段),並補充財務報告公告說明內容。
更正後公告內容為: 本公司一○五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戴信維及范有偉會計師核閱竣事,出具保留式核閱報告(附加其他事項說明段),依
會計師核閱結果,除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報告認列投資損益外,並未發現財務報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 「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二所述,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8月5日遭地方法院檢察署以
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目前該案處於偵查階段中。有關群聯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相關實質關係人之交易,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二八。
上述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於民國一○五年八月十一日業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在
案。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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