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韋光電: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4 18:45
一、本公司辦理104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104年08月26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
且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9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675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卓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0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0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03、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04、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05、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06、F113020電器批發業
07、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08、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09、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10、F213010電器零售業
11、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12、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13、F401010國際貿易業
14、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5、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16、I103060管理顧問業
17、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8、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1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1,126,380股
(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9鄰大厝61-2號。
(五)董事及獨立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於民國90年08月17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4年06月15日。
(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161,263,800元(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51,810,000元),
每股面額10元,共計16,126,380股(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5,181,000股)。
2.減資比率:51.81%。
3.銷除股份: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
每仟股換發481.9股(即每仟股減少518.1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本公司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前一營業日之本公司股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
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予股東,不滿壹元者直接捨去至元為止,因而產生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
收盤價承購之,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15,000,000股(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4,819,000股),
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份總金額150,000,000元(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48,190,000元)。
(九)本次減資用途: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健全資本。
三、本公司104年09月24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04年09月25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年11月12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4年11月13日至104年11月26日。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11月16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1月17日至104年11月26日。
(六)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4年11月21日。
(七)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04年11月27日。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九)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十)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
核示必需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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