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銀行員冒用客戶簽名盜領存款 遭金管會開鍘2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今(9)日表示,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行員冒用客戶簽名,盜領客戶存款、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涉嫌盜領新台幣77萬元;因匯豐銀未落實內稽內控制度的情形,處以200萬元罰款。
金管會表示,匯豐(台灣)銀行的行員以冒用客戶簽名的方式,盜領8戶靜止戶內的金額共新台幣68萬元,以及未經授權交易,基金贖回的金額損失款9萬元,更改客戶資料等,舞弊金額共77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表示,由於被盜領的靜止戶突然想起自己還有帳戶未動,想要提領,卻發現帳戶內的錢不見,才爆發此案。
金管會表示,因匯豐(台灣)銀行作業主管及承辦人員未能落實內部控制制度,以及覆核督導的責任,有未落實內稽內控制度的情形,處匯豐(台灣)銀行200萬元罰款。
- 川普關稅新政引波動 用主動式投資度過震盪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