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全額保年底退場 明年元旦起 保額上限3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行政院核定存款全額保障制度在今(2010)年12月底到期後不再延長,明年元旦起,改採限額保障,自然人與法人在每一家銀行的存款保障,皆以300萬元為上限。
為了讓台灣順利度過金融風暴,政府去年提出「銀行存款全額保障措施」,沒花費任何政府經費,就成功穩定人心,但全額保措施將於今年底到期,行院院指示中央存保公司於第 3季提出報告,最後結果敲定,決議存款全額保今年底退場,但從明年起,存款保額由過去的1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金管會表示,會設限為300萬元,主要是因為300萬元以下存款比例人數佔最高,而法人單位數雖不多,但額度很大,政院一度考量對自然人與法人訂立不同的存款限額保障,但最後仍採一致標準,由過去的1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也就是說,明年起,若自然人有3000萬元存款,只要將其分散在10家金融機構存款,依照規定,3000萬元還是全數獲得保障。
至於銀行存款恢復到限額保障後,小型金融機構可能大量提高利息以穩定存款,金管會銀行局主秘張國銘表示,將採取監控機制,不過,張國銘認為,目前國內金融機構體質已經好轉很多,應該能有效化解外界的顧慮。
此外,金管會也表示,將與東南亞區域內國家有溝通聯繫,彼此有默契採同步退場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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