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化纖股份關於A股股價異常波動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中國石化儀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於2010年12月16日、17日及20日連續三個交易日觸及漲幅限制,已經構成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作出如下公告。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本公司A股股票於2010年12月16日、17日及20日連續三個交易日觸及漲幅限制,已經構成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本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除本公司於2010年12月20日所發公告中所述“本公司、臺灣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遠東新世紀”)及揚州化學工業園區簽署了投資合作意向書。根據該投資合作意向書,本公司和遠東新世紀將在中國江蘇省儀征市設立一家合資公司,合作建設年產100萬噸精對苯二甲酸(“PTA”)項目。”及於2010年11月25日所發公告中所述“本公司在近一月內不能披露股改方案”外,本公司確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經諮詢本公司第一大股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確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沒有任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畫、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告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所作出,并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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