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子公司-奇美能源(股)公司簡易合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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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99/9/29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奇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92.75%之被投資公司
7.併購目的:
為整合集團資源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整合集團資源運用,節省管理成本,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影響。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公司合併持股92.75%之奇美能源,係以現金對價方式辦理,未發行新股,
故無換股比例之適用。
現金合併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35元,其計算依據係以奇美能源99年8月31日
自行結算之財務報表每股淨值及參酌其他相關因素調整計算,並依規定洽
請專家出具意見。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惟得視本合併案進行狀況,授權董事會
變更合併基準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
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105,0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80,434,970,940元
代表人姓名:廖錦祥
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160號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國際貿易業
(二)公司名稱:奇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2,000,000,000 元
實收資本額:1,250,000,000元
代表人姓名:廖錦祥
公司所在地:臺南縣善化鎮南科八路12號之D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薄膜太陽能電池之製造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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