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立委 民團:什麼叫不能「宣傳」
鉅亨網新聞中心
由民間「割藍委計畫」團隊提出的立委蔡正元罷免案將在二月十四號舉行罷免投票。割藍委計畫不滿中選會不願具體說明不得宣傳罷免活動的定義,因此召開記者會,希望選務單位能對於何謂不得宣傳做出明確定義,不要以個案認定。(戎華儀報導)
割藍委計畫團隊曾經宣傳立委蔡正元罷免案,但是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罷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進行罷免活動,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因此團隊改宣傳中選會說「不要宣傳」的規定,還是被中選會認為可能違法,30號召開記者會,希望選務機關能對於「宣傳」做出明確定義,否則無從遵守。
割藍委團隊志工:『宣傳「不要宣傳」這件事情,結果中選會又說這樣的事情可能違法,所以我們就很奇怪,到底什麼樣較做宣傳,中選會也不肯正面定義什麼叫做「宣傳」。在臺北市選委會監察小組的會議紀錄裡面則提到說,我們不預先設定什麼叫「宣傳」,全部都具體個案認定。』
此外,蔡正元已經在29號向中選會交出罷免案的答辯書,割藍委計畫團隊認為這是民主風範,也歡迎蔡正元和他們公開辯論。
(圖:戎華儀攝)
- 關稅降息夾殺!免費講座教你如何布局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