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實:更正本公司取得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之公告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公告內容: 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如下: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5,000,000
股。
二、取得人資料:
1.高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不適用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
比:不適用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7,999,200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
比:22.85%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4年11月20日
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經由公開交易集中市場方式取得2
,056,000股及105年2月24日取得杏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
0%之股權,因而間接取得5,943,200股,總計取得7,999,2
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基於營運規劃之所需。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目前無計畫
。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自行競選董事。
九、本則公告更正本公司持有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股數應為7,999,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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