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紐案勝訴 外交部:司法途徑追回餘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加坡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外交掮客金紀玖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金紀玖必須歸還2980萬美元的建交款。外交部指出,巴紐案至今外交部已經追討回592萬美元,並且查扣金紀玖部分財產,剩下60%的建交款,外交部會向相關國家及管道請求協助,希望盡早全數追回。(張德厚報導)
巴紐案新加坡高等法院庭於今年五月判決台灣勝訴,但外交掮客金紀玖提出上訴,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19日針駁回金紀玖的上訴,維持高等法院判決,金紀玖必須歸還2980萬美元的巴紐案建交款。外交部指出,目前為止台灣方面先後追回已四筆總計約592萬美元的建交款,並且查扣金紀玖部分財產,包括有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銀行帳戶內遭凍結的存款,以及吳思材及金紀玖名下相關有價證券及信託財產。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現階段已經追討完四筆款項,總金額是美金592萬美元,另外金紀玖被查扣的部份也是500、600萬美元,相當於2980萬美元的40%,剩下的60%外交部會盡最大的努力,透過司法途徑,向相關的國家及管道請求協助,希望早能夠追回。』
台灣在2008年向新加坡法院對金紀玖、吳思材提起訴訟,並請求凍結他們在新加坡資產,但金、吳二人已將大部分建交款提領一空,剩下的60%款項,顯然已被金紀玖匯往美國等其他國家,外交部強調,未來會透過司法互助等途徑,盡全力全數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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