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宇博德:代轉投資子公司公告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03/2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瀚宇博德科技(江陰)有限公司為hannstar boar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5054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54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64
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5.其他應敘明事項:
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同時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以該準則
第22條第一項公告之。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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