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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綜合價值兩三億元的熱電企業被政府以5000萬元低價處理,對此,48歲的李宗徽一直都想不明白。 2008年9月,內蒙古達拉特旗人李宗徽參與投資建設的滿洲里供熱廠項目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被滿洲里市政府無償收回,這直接導致李宗徽的巨額投資血本無歸。之后,政府又以5000萬元價格將該項目轉讓給呼倫貝爾安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泰熱電”)。 2010年11月1日,李宗徽情緒激動地告訴記者:“這不是三萬兩萬,好幾個億的國有資產私下就賣了。” 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作為原滿洲里市宏珠環保熱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珠公司”)的負責人,李宗徽一紙訴狀將滿洲里市政府及第三方安泰熱電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近兩億元損失。2010年11月1日,一審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開庭。10天后的再次開庭,圍繞著違約和侵權的爭議,當事三方各執一詞,而滿洲里市人民政府代理人亦當庭表態不接受高院的調解。 1 借貸投資熱電廠 48歲的李宗徽是個性格豪爽的北方漢子,從拉煤起家,經過多年打拼,目前已擁有上億資產。其名下除了滿洲里的熱電企業,在達拉特旗還擁有自己的熱電廠以及杭錦旗農牧林開發公司等項目。 2006年,經朋友介紹,李宗徽結識了汪強。2007年,為改善城市供熱存在的問題,滿洲里市政府依據其政策開始多方招商引資。通過汪強從中穿針引線,李宗徽于2007年7月17日和滿洲里市政府簽訂了《投資協議書》:由李宗徽在滿洲里市投資建設熱電廠項目。 協議主要內容為:李宗徽在滿洲里投資建設4臺90噸鍋爐的供熱廠,全部工程于2008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如未按約定完成,已完成的項目投資和滿洲里政府無償轉讓的資產由滿洲里政府無償收回。作為約定,滿洲里市政府保證其供熱面積達到350萬平方米,如果由于供熱面積不足,由此造成的經營虧損由滿洲里市政府予以補償。 協議簽訂后,李宗徽立即開始籌資建設上述項目,由于前期工程投資巨大,款項多來自民間借貸。 2 投資人涉嫌職務侵占被拘 2008年4月,在公司占有15%干股的汪強給李宗徽打來電話要借100萬元公款在新疆投資煤礦。據李宗徽介紹,當時公司賬上只有60萬元,因汪強急需,李宗徽為他借了40萬元高利貸,將100萬元交給汪強后,至今未還。 2008年7月,在工程項目幾近完工時,李宗徽被呼倫貝爾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以涉嫌職務侵占為由拘留。公安部門認為:李宗徽把公司的錢借走屬于職務侵占。 李宗徽在呼倫貝爾市公安局被整整關了33天,在滿洲里的投資建設基本停擺。 2008年7月16日、17日、21日,宏珠公司曾三次向滿洲里市政府提交緊急報告,稱宏珠公司董事長李宗徽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司所有賬目合同和財務印鑒被公安機關查封扣押,企業無資金,無法進行正常的資金運行和經營,要求滿洲里市政府大力予以解決。 2008年7月21日,滿洲里市委書記辦公會會議決定:政府進駐宏珠公司對已投入資金進行審計;市建設局接手宏珠熱力項目后續工程建設。 2008年9月2日,解除拘留后的李宗徽在參加市長辦公會議上表態,考慮到自己的心臟剛剛做過支架手術,宏珠公司無力繼續投資供熱項目,在保證宏珠公司實事求是地合理回收全部投入的前提下,同意轉讓給滿洲里市政府。 完成交接手續后,2008年9月9日,滿洲里市政府在一份會議紀要上作出決定:宏珠公司未能在合同約定期間(即2008年10月1日前)完成項目建設,根據合同約定,該項目由滿洲里市政府無償收回。 后來李宗徽才知道,在同一時間,華能集團呼倫貝爾能源公司已出資5000萬元接手了此項目。“5000萬元政府就賣給了另一家企業,連通知都沒通知我們,到現在我們也不十分清楚。”李宗徽告訴記者。 3 民營企業終出局 2008年10月13日,滿洲里市政府決定對宏珠供熱項目和資產予以征收并對其資產進行清算。 清算持續了一年多,直到2009年12月31日,內蒙古杰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出具了《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審核報告》,確定該項目宏珠公司前期投資為3985萬余元,滿洲里市人民政府已向該工程累計撥款7903萬余元,該工程尚欠應付款3743萬余元。 宏珠公司認為,這份報告有失公允,還有近億元的投資及損耗包括換熱站綜合樓項目投資等六項未被列入審計范圍。“我們要求重新對該項目進行客觀鑒定。”李宗徽表示。 對此,滿洲里市政府持相反態度,他們認為政府只能接收真正屬于供熱工程的項目,至于未被審計的項目和該工程完全無關。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內蒙古分所主任付衛民律師對該事件全面分析后認為:“不通過公開招投標,政府就將價值兩三個億的企業以5000萬元處理給第三方,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同時也不排除第三方存在惡意收購的可能性。” 11月12日該案一審再次開庭,當事三方都據理力爭。針對宏珠公司要求政府返還投資、利息及損失近兩億元的訴訟請求,滿洲里市政府當仁不讓,提起反訴,認為宏珠公司單方違約,給滿洲里市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財政負擔,要求法院判令宏珠公司給付因違約帶給市政府的經濟損失共計5420萬余元。 長達3個小時的庭審即將結束時,法院建議雙方調解,宏珠公司表示同意,出人意料的是,滿洲里市人民政府訴訟代理人當庭高聲宣布:“我們不同意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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