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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增長的迷霧:經濟學家的發展政策為何失敗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0 09:30


書名:《經濟增長的迷霧:經濟學家的發展政策為何失敗》

作者:[美]威廉·伊斯特利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6年7月


內容簡介

《經濟增長的迷霧:經濟學家的發展政策為何失敗》作者根據他對發展中國家實際情況的深入研究,剖析了自二戰結束以後經濟學家在欠發達國家推行其政策建議的成敗案例,破解了經濟增長之謎,揭示出一個最基本的經濟學原理:所有經濟主體,不管是普羅大眾、企業、政府官員還是援助機構,都會對激勵做出反應,成功的經濟政策不能違背這一基本原理。

當前世界經濟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調整,傳統產業和增長動力不斷衰減,新興產業的體量和增長動能尚未集聚,與此同時,中國經濟正朝形態更高級、分工更優化、結構更合理的階段轉型。

在此背景下閱讀本書,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刻地領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真諦就在於把激勵搞對,激發各類經濟主體的積極性,以新的增長動力推動社會大發展和大繁榮。

作者簡介

威廉-伊斯特利(WilliamEasterly)紐約大學經濟學教授。

他於1985年獲得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博士學位;1985-2001年在世界銀行工作;2001-2003年任全球發展中心(CenterforGlobalDevelopment)和國際經濟學研究所(InstitutionforInternationalEconomics)的高級研究員。

伊斯特利的研究領域包括非洲、經濟發展和增長、發展中國家的微觀經濟學以及政治經濟學。

七國集團的世界之旅

對於世界銀行要求減免窮國債務的呼吁,富國也做出了回應。1987年6月的威尼斯七國峰會要求減免低收入國家債務的利息支出。七國集團通過了一個債務部分減免計劃,即「威尼斯條款」(後來有關的計劃都以七國集團峰會的召開地命名)。一年後,多倫多七國峰會通過了可供選擇的措施,包括部分減免、延期、降低利率,又被稱為「多倫多條款」。

同時,為幫助非洲國家償還其官方債務,世界銀行於1987年啟動了一項針對低收入非洲國家的「特別援助計劃」(SPA)。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該計劃進行了補充,啟動了「擴展的結構調整措施」(ESAF)。兩個計劃都尋求向「調整中國家提供大大增加的、快速發放的高讓步性援助」。

1990年的休斯敦七國峰會考慮「為最貧窮的債務國提供更為妥協的計劃」。英國和荷蘭還建議把債務減免的比例從「多倫多條款」的20%提高到67%,這也就是所謂的「特立尼達條款」。1991年的倫敦峰會同意「有必要采取更多的債務減免措施……而不限於多倫多條款已經采取的措施」。到1993年11月,巴黎俱樂部(由官方債權人組成)采用了「擴展的多倫多條款」,條件更為優厚。1994年12月,巴黎俱樂部公布了「尼泊爾條款」,符合要求的國家可以享受更多的債務減免。

接着,1996年9月,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布了高債務貧困國家債務計劃,使得窮國可以「一次性退出重組進程」,重建「與國際金融界保持正常關系,即及時的資金流動和完全可信的承諾」。多邊債權人首次「采取措施以降低債務對特定國家帶來的負擔」,盡管這樣做還有一個前提,即該國實施的政策必須滿足一定標准。

與此同時,巴黎俱樂部也同意在尼泊爾條款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債務減免比例提高至80%。到1999年9月伯納、傑弗里·薩克斯等人和教皇會面時為止,債務減免計劃已經涵蓋7個國家,減免金額達34億美元(以當前幣值計)。這7個國家分別是玻利維亞、布基納法索、科特迪瓦、圭亞那、馬里、莫桑比克和烏干達。根據世界銀行網站上的資料,「埃塞俄比亞、幾內亞比紹、尼加拉瓜、毛里塔尼亞和坦桑尼亞已經完成了初步的審查,有資格獲得另外數十億美元的債務減免」。接着,又有呼聲要求進一步擴展該計劃,但2000年大赦運動認為擴展的還不夠。2000年10月,世界銀行稱到年底將有20個國家得到「大量債務減免」。

這一時期,在明確的債務減免之外,還存在一種隱含減免方式,即提供優惠貸款(concessionaldebt,利率大大低於市場水平)替代非優惠貸款(采取市場利率)。盡管世界銀行的國際開發協會和其他多邊以及雙邊機構通過提供大量讓步性貸款進行凈轉移,但在這一時期,高負債貧困國家的償債負擔仍然加重了。

近些年來,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債務減免浪潮,不斷用讓步性貸款代替非讓步性貸款,「2000年大赦」運動呼吁更大規模的債務減免,伯納、傑弗里·薩克斯都對貧困國家的債務狀況表示不滿,這或許表明債務減免作為經濟增長的藥方並沒有起到作用。在20年的債務減免和大量發放讓步性貸款的情況下,許多國家成為高負債國,這看起來似乎是一個矛盾。

本章接下來要解釋過去20年的債務減免努力在哪里出了問題。債務國對高債務的偏好,使得它們借新債,來代替已被減免的舊債。越來越優厚的債務減免條件也可能造成負面刺激,因為這些國家在舉債時就預期到未來減免的可能。高債務這一問題有可能繼續存在,因為「不負責任的政府」在債務減免之後仍然「不負責任」。

出賣未來

「2000年大赦」運動將債務視為摧毀貧窮國家經濟增長的自然災難,但事實可能並非如此。一些國家之所以擁有高額外債,可能是因為它們願意拿未來幾代人民的福利做抵押,來為這一代人民(主要是政府利益集團)的生活融資。

我們可以對這個假設論證一下,如果事實的確如此,那意義可就大了。如果「人們對激勵做出反應」,那麼債務減免就可能帶來超乎想象的後果。任何債務減免都可能使不負責任的政府借入新債,直至債務又達到與減免之前相當的水平。在這種情況下,債務減免相當於飲鴆止渴,不但不會促進發展,連降低債務負擔的作用可能都起不到。

我們還可以看一下其他的證據,來證明「不負責任的舉債」一說是否成立。我們可以觀察,在不斷舉債的同時,窮國是否還通過另外一種方式即不合理得大比列出售國家資產,以剝奪未來幾代人民。就像維多利亞時代的小說里所描繪的那樣,曾經富有的繼承人落魄到變賣銀器的地步,我們可以想象「不負責任的政府」如何既借新債又變賣資產。

為了分析債務減免對新債和資產的影響,我研究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所確定的41個高負債貧困國家:安哥拉、貝寧、玻利維亞、布基納法索、布隆迪、喀麥隆、中非共和國、乍得、剛果(民主共和國)、剛果(共和國)、克特迪瓦、赤道幾內亞、埃塞俄比亞、加納、幾內亞、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圭亞那、洪都拉斯、肯尼亞、老撾、利比里亞、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里、毛利塔尼亞、莫桑比克、緬甸、尼加拉瓜、尼日爾、盧旺達、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塞內加爾、塞拉利昂、索馬里、蘇丹、坦桑尼亞、多哥、烏干達、越南、也門和贊比亞。

世界銀行的世界債務一覽表中僅包括1989年以後的債務減免數據。觀察這一時期的數據,可以發現債務減免和新債之間存在有趣的關系:在1989—1997年,對41個外債高企又高度貧困的國家減免債務總計達330億美元,而這些國家新增的債務量則有410億美元。這印證了我們關於債務減免將伴隨同等數額新增債務的結論。

獲得最大債務減免量的國家,新增債務量也是最高的。平均債務減免量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與新增債務量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之間,存在顯著的相關性。與「以未來做抵押」的假想相一致,這些國家的政府在獲得債務減免的同時又大舉借入新債。

利用1979—1997年間的債務數據,可以從另一個方面證明債務減免並不能帶來債務量顯著下降。如果能夠避免政府在獲得債務減免的同時大舉借入新債,那麼債務減免應該帶來債務量的降低。為衡量債務負擔,我使用債務量現值與出口的比率。債務量現值是指政府為償還未來債務本息而今天必須在銀行擁有的資金額(以市場利率計算)。但是,並不是說必須在銀行里有這麼一筆錢,只是一種計算方法,可以說明未來本金和利息償付的現金流現值。

再一次以1979年的數據為基准,因為這一年召開的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峰會是目前債務減免運動的開端。我使用了1979—1997年的28個到37個高債務國的數據。盡管不斷有債務減免,債務現值占出口的比率在1979—1997年間卻呈現明顯上升趨勢。具體可分為3個階段:(1)1979—1987年,這一比率強勁攀升;(2)1988—1994年,這一比率保持穩定;(3)1995—1997年,這一比率略有下降。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的特征與當時債務減免進展不利有關,而第三階段債務比例的下降似乎說明債務減免運動比早期更為成功。

盡管第三階段的債務比例有所下降,但整體來看,1997年的債務與出口比率比1979年要高得多。這表明,對41個高債務國來說,新借債務與債務減免量同步上升,甚至上升速度更快。

接下來,我們觀察一下資產出售的數據,這是一個更為隱蔽的「出賣未來」的證據。對部分高負債貧困國家來說,一類重要資產是石油儲備。過度開采和廉價出售石油是資產出售的形式之一,留給下一代居民的石油儲備大大減少。我們對高負債貧困國家中的10個石油生產國在1987—1996年的數據加以分析。在這一債務減免階段,高負債窮國的石油產量增長速度是否快於非高負債窮國的石油國家?我們從數據分析中得出的答案是肯定的。高債務貧困國家石油產量的平均增長速度比非高債務貧困國家快6.6個百分點,高負債窮國石油產量的平均對數增長率為5.3%,而非高負債石油國家為-1.3%。

在這一階段,另外一種資產出售形式是將國有企業賣給境外的私人投資者,即所謂的私有化。我們對1988—1997年的私有化收入數據加以分析。1988—1997年,高債務貧困國家的國有企業出售收入高達40億美元,這有可能是一個低估的數字,因為官方統計並沒有包含所有的國有企業私有化收入。盡管數據有一定缺陷,在41個高負債窮國的債務減免量和國有企業私有化收入之間仍然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私有化可能是出於提高效率的考慮,或者甚至是債務減免的條件之一,但同時也表明不負責任的政府在出售資產。

出售資產這一最常見的形式也最令人不安。在1979—1998年,高負債窮困的人均收入呈下降趨勢,這是最令人不安的,首先是因為20年的債務減免並沒有解決高負債窮國的負增長問題。這對主張債務減免以促進經濟增長的千禧年債務減免運動的擁護者來說,不啻是迎頭一擊。

第二個原因在於,收入下降間接表明政府正在損耗本國經濟的生產能力。政府的政策更偏好當前消費,而不是未來消費。收入下降也間接表明了政府正在損耗公路、學校和醫療設施等公用基礎設施,降低私人投資的回報率,並造成高負債窮國的整體經濟衰退。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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