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住房保障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
鉅亨網新聞中心
和訊房產消息近日,住建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將遵循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市場導向,動態調整;分類保障,差別補貼原則,以建立購房與租房並舉、市場配置與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城鎮住房保障採取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
《意見》明確租賃補貼具體政策為:
一是研究制定準入條件。各地要研究制定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住房、收入、財產等准入條件,原則上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於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體條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確定,並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
二是分檔確定補貼標準。各地要結合當地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水平、補貼申請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財力水平等因素,分檔確定租賃補貼的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研究確定,並動態調整,向社會公布。
三是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各地要結合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的成員數量和本地區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合理確定租賃補貼面積標準,原則上住房保障家庭應租住中小戶型住房,戶均租賃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擔。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發放租賃補貼的戶數列入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劃。市、縣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髮放租賃補貼,省級財政要繼續支持市、縣租賃補貼工作,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可統籌用於發放租賃補貼。
此外,《意見》特別要求,強化租賃補貼監督管理。一是規範合同備案制度;二是建立退出機制;三是健全資訊公開和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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