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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04
2.公司名稱:匯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
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4/03/04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購: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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