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說明今日經濟日報暨聯合新聞稿新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30
2.公司名稱: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公平會今天表示,包括永豐餘工業用紙,以及正隆和榮成紙業的國內
三大工業用紙業者,於98年11月至99年3月間聯合調整工業用紙價格,足以影響
國內工業用紙供需的市場功能,違反行為時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本文規定,
經公平會於99年5月5日處分共新台幣1000萬元的罰鍰。
7.發生緣由: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9年認定本公司之子公司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與正隆
股份有限公司、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11月至99年3月間聯合調漲工紙價格,
而於 99年5月5日依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罰鍰200萬元。
8.因應措施:永豐餘工業用紙已於99年繳納罰鍰200萬元,不影響公司財務業務運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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