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科:公告本公司監察人異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6/08/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舊任監察人計二席:
監察人李長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魏正誠;本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李長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再興;本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原監察人職務。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26~107/06/25。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為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之精神及董事會運作之需要,由3席
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並依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原
監察人自動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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