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盟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7/03/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經理人-執行長:徐正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法人董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正民先生利益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理人-執行長:徐正民擔任志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