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特:本公司104/2/25資金貸與他人補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原104/2/25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RMB2,000萬元額度內分次撥貸予
100%子公司-Zone Products & Service Ltd,然因貸與金額超限,故經104/3/13董事會
決議降低金額至RMB800萬元。
3.因應措施:資金貸與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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