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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財管大戶最快5月底 可直接跟銀行購買海外結構債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1-03-30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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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預告鬆綁,國銀母行可直接購買子行發行的債券,因應財管業務需求。(鉅亨網資料照)

金管會今 (30) 日預告,國銀母行未來可買自家海外子行所發行的結構債,再賣給自家銀行的高資產客戶,預估最快 5 月底,高資產客戶就能從本國銀行直接投資海外結構債。

金管會今天預告「銀行申請兼營債券、受益債券、資產基礎證券承銷與自行買賣業務相關規定」修正草案,擬鬆綁國內母行可直接購買海外子行所發行的債券,再轉賣給自家財管客戶。


金管會表示,鬆綁此一規定,主要是考量銀行海外子行有籌資需求,且國內母行因應「新財管方案」自家的高資產客可能有投資海外債的需求,因此預告修正鬆綁相關規定,讓國內母行、海外子行都受惠。

金管會統計,目前共有 12 家本國銀行在海外市場設有子行,新制實施後,國銀母行就能以自營商方式,買進海外子行發行的結構債,再轉賣給高資產客戶。

根據金管會預告的修正內容,未來銀行與海外關係企業 (子行) 自行買賣的外國有價證券,其交易限額將以核算基數為限;其中銀行與單一海外關係企業買賣有價證券核算基數為 10%,與所有海外關係企業合計的核算基數則以 20% 為限。

官員表示,如果海外子行發行的結構債不具備股權性質,而國內母行在當天購入海外債後就立刻轉賣給客戶,就不受上述核算基數的相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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